使用说明
本显示器旨在用于由医疗从业人员查看医疗影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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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设备不宜在患者附近使用(患者可能在无意识状态中碰到此设备)。使用时,设备应在所有方向上保持在患者 1.50 米的范围之外。
本显示器不适用于直接诊断和治疗介入性放射学。
临床研究显示屏旨在供经过专业训练的执业医师使用。
巴可(苏州)医疗科技有限公司,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 111 号
巴可(苏州)医疗科技有限公司,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 111 号,邮编:215021
产品的生产国在产品标签上标明(产地 …)。
欲了解您所在地进口商的信息,请通过我们网站 (www.barco.com) 上提供的联系信息联系 Barco 的地区办公室。
本设备符合 FCC(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)规定第 15 部分。设备操作受以下两个条件制约:(1) 本设备不得造成有害干扰,并且 (2) 本设备必须能够抵抗任何干扰,包括可能引起不必要操作的干扰。
经检测,本设备符合 FCC 规定第 15 部分中有关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。这些限制旨在提供合理保护,防止设备在住宅安装环境中使用时产生有害干扰。本设备会产生、利用和辐射射频能量,如果未根据说明书安装和使用,可能会对无线电通信造成有害干扰。但是我们不保证在特定安装环境下本设备不会产生干扰。如果本设备确实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造成干扰(通过开关设备即可判断),建议用户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来排除干扰:
未经合规管理部门明确批准而更改或改造本设备,可能会使用户失去操作本设备的权力。
符合 FCC:Barco Inc., 3059 Premiere Parkway Suite 400, 30097 Duluth GA, United States, 电话:+1 678 475 8000
CAN ICES (B) / NMB (B)
英国责任人 (UKRP):巴可英国有限公司,英国伯克希尔郡布拉克内尔RG12 8PE唐卡斯尔路329号楼
Barco Ltda, Av. Ibirapuera, 2332 - Andar 8 - Bloco 2 - Conj 82, Bairro:Ibirapuera, Distrito:Moema, 4028-002, São Paulo, Brasil